宗喀巴大師的說法:
由於對性的慾望是人類所有慾望中最難超越的一項,在新的教導裡面,教人不要壓抑它,譴責它,改而接受它的神聖性,去經歷它,然後超越它。
對性的態度,新時代的人們其實和許多傳統的道家修道人、藏傳佛教的態度一致,「要超越它!」然後,達到「無慾」的境界,永遠不再受到性慾的羈絆與拖累。
然而,許多人就是「斷章取義」,或是力行「去經歷它!」這個教導,卻忘了最後要「超越它」的教導。就此放縱於性裡面,不能自拔!
這種問題也不只只是發生在今天而已,從前的西藏佛教也有相同問題發生。修行人說要「修法」,藉口來從事「譚崔瑜珈」(Tantra Yoga)結果修不成,倒是修出了一堆的「佛子佛孫」出來。宗喀巴大師就是看到此種「流弊」,就改革佛教,另創「黃教」,已有別於當時的「紅教」,並嚴格限制自己的弟子來做此種的修法。
Hanuman teasing the Saints
宗喀巴大師開出的條件是,除非能先証得「不漏」,不能遺精、洩精,才有資格去修「雙修法」。如何證明呢?必須站到城牆頭上,往地底下撒尿,尿下去了,還能夠用內力把尿水吸上來,這樣的人才夠資格。結果,當然是沒有人有資格來修雙修法啊!
我們現在當然不能說宗喀巴大師不好,他有他當時的時空背景,不這麼「修正」的話,可能整個時代的修行人都要走偏掉了。然而,這也說明了,「性慾」這種東西是個人無處可逃的慾望,一定要真實面對它,解決它,超越它,才有可能真正成就。
新時代修行人也有許多是陷在相同的泥淖中。然而,男歡女愛,只要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,旁人是沒有置啄的餘地啦。人家在吃米粉,而必在一旁喊燒呢?只是,千萬不要把修行當成縱慾的藉口!
然而,也有一個問題絕對不能忽視,就是社會習俗、民情、國情的不一樣。有些事情在美國、在印度是非常自然的事情,但是來到了台灣,或是來到了中國人的社會,事情就走了樣,難以相容,而且後果很嚴重!
曾經,就有南部奧修中心的指導老師和女學員發生關係,是不是修法沒人知道啦,但是男未婚,女未嫁,本來是「干卿底事」,或謂「干你屁事?」卻被一狀告到官裡面去,就變成了報紙頭條新聞上「騙色」的「神棍」等等。哇,非常難聽!當然,事後也很難在這個社會立足了。
慾望這種東西是一定要想辦法來超越它的!然而國情的不同,社會民俗的不同,想要從事的人們最好事前考慮清楚。沒有後遺症的事情才可以做!最好是自己有固定的性伴侶啦。當然,更不能把縱慾當成修行的藉口。
Lakshmi and the elephants
不過,社會上的一般人士,爾後在聽到類似新聞時,先不急著下結論、做判斷,一下子就把當事人給「判死刑了!」國內的「媒體暴力」是相當可怕的,眾人皆曰可殺,不一定是殺得的!一定要親自了解背後的動機、原因,設身處地去體會了之後,才能得知真相。
二個人若是真能真實的,誠懇的,相互尊重的來修雙修法,並使得二人從此生生世世都能夠免於性慾的羈絆困擾,這不是件很好的事情嗎?我們應該祝福他們才對!我們也應該學習他們才對!
有個笑話,一個美國人在冷戰時期來到東德旅行,海關在檢查行李的時候,冷酷地對這位美國人說「你犯了一項嚴重的罪行!」「啊?怎麼可能?我只是一個生意人啊?」海關從他行李裡面搜出一本「花花公子雜誌」(Play Boy),這就是「罪證」!
然而,這種雜誌在美國的街頭巷尾,各個便利商店、書報攤上都可以買的到的雜誌,您說這是種罪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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