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奶少女賣淫 五天內接客25次!!

台中市一名未成年少女抗拒不了金錢誘惑下海賣淫,因擁有G罩杯上圍,令尋芳客趨之若鶩,五天內就接客二十五次;前天與一名大她四十歲的男客性交易時被查獲,嫖客得知她未成年直呼:「她外表那麼豐滿,根本看不出未滿十八歲!」
  前午二時許,北屯派出所警員查獲男子張原泰(三十五歲,妨害風化、詐欺前科)載張姓少女(十七歲),到進化路一家汽車旅館與陳姓男客(五十七歲)進行性交易。
  陳男坦承以三千元代價性交易,但辯稱,事前他問張女:「妳有二十五歲了吧?」張女還說:「已滿二十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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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張嫌表示,他受僱每次三百元當馬伕接送小姐,不知張女未成年,坦承「童顏巨乳」的張女深受嫖客歡迎。張姓少女說,上月底張男在網咖向她搭訕,問她要不要兼差當傳播妹賺外快,先借她三萬元買衣服。
  之後又說警方抄傳播車隊抄得兇,只剩「全套」和「半套」,且一直要她還錢,自己是被設計跳入火坑,且張嫌早就看過她的身分證,還教她要跟客人說自己二十歲。嫖客和馬伕訊後都被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移送法辦,少女則由社會局安置。
  律師林銘龍說,與未滿十八歲者性交易,除非可具體舉證雙方的對話或其他輔助證據,說服檢察官或法官,才可減輕其刑,「但實務上用這個理由脫罪成功機率微乎其微。」
  以上新聞轉載自蘋果日報【朱俊彥╱台中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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